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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锡市的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2年06月05日     点击数: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规定,经批准,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现将评奖《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好申报工作。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无锡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申 报 须 知

一、申报时间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 2012 年 6月 1 日至6月 30 日每天9时至17时(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二、申报范围

1.本市作者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或市级(含市级学会)及市级以上内部刊物(需有内部准印证)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县(市)、区以上党政机关及无锡市各部委办局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须附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2.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2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著作版权页为准。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成果。

4.凡属“丛书”,一律以单本申报参评。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的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作者个人的论文集可以申报参评。

5.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已获市、厅级以上政府奖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获市“五个一工程奖”的成果可以参评。

7.集体编著的教材、集体论文集不参加本次评奖。

三、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按学科分类:①哲学、政法学,包括哲学、伦理学、美学、逻缉学、宗教学,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法学等。②经济学,包括政治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际经济、经济管理、统计学、经济史等。③社会学、管理学,包括社会学、行政管理学、新闻学、人类学、人口学、人才学、民族学、民俗学、图书馆学、文献学、档案学等。④教育学、文化学,包括综合教育、高教、普教、幼教、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育管理、心理学、体育学、语言学、修辞学、文学、艺术等。⑤历史学,包括中国史、考古史、博物馆学、地方志、年鉴、世界史等。⑥决策咨询成果,包括内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四、接受申报的单位

1. 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无锡市社科联(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7号楼5楼市社科联514办公室,电话:81827343、81827344),接受评奖申报。

2. 市评奖委员会的委托申报点为市各社科学会,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的宣传部理论科和江南大学社科处、市委党校科研处,委托申报点接受本地区或本单位的申报。市各有关部门、驻锡单位以及大专院校也可到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申报。

五、申报办法

1.申报人《申报表》、《汇总表》从无锡社科网(http://www.wxskw.com)上下载。

2.申报人须提交《申报表》一式二份、《汇总表》和成果二份(其中一份为报刊等发表的原件,另一份为复印件,如是著作需提供二份原件,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份)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二份。《申报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提交《申报表》、《汇总表》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提交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wxspjb@163.com。

4.报送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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