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必须注意事项

当前位置:
首页国家体质测试标准学生必须注意事项 》 正文

江南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

作者:     日期:2012年12月19日     点击数:    来源: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关于“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的规定,我校在校本科生每学期(第八学期除外)必须参加《标准》测试,现将测试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测试项目为:

男生:身高、体重、肺活量、握力、50米、1000米跑;

女生: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800米跑。

二、根据学校《标准》测试时间安排,学生一般以行政班为单位参加测试(大一、大二年级50米、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在公共体育课随堂进行)。

三、测试前,学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经测试老师检验后方可参加测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测试。

四、学生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需报告老师并停止测试,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测。

五、学生在测试过程中必须做到:(1)自觉遵守测试秩序;(2)听从测试老师的指挥:(3)爱护测试仪器:(4)不大声喧哗:(5)确认测试完毕,应立即离开测试场地;(6)测试时请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勿带贵重物品。

六、学生在测试中如果出现请他人代测等作弊现象,一经发现并确认,则按照《江南大学课程考核与管理实施细则》和《江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条例处理。

七、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予补测一次,补测时间为每学期第二周周三下午。补测后仍不合格者,则在第八学期毕业前由学校统一安排一次补测,不参加补测或补测仍不合格的学生不能毕业。

八、因伤、残、疾病不能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体育学院教务办申请办理转保健班手续,并于每学期12­14周周三下午上保健课,保健课成绩作为《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学院

2012年9月